對於這些「機會」,我一般多會婉拒。反而一些平實地請求轉載文章,例如Quamnet、《秒投》、《熱新聞》等,考慮到分享的接觸面,多會接受。把理念更廣泛地分享,何樂而不為呢?
對一些單純賣廣告,對blog友讀者沒多大益處的合作,我多不作考慮,謝過便算。但有時一些行業的確頗有趣的,於是我會想,以另一個角度去幫幫他們,同時又可以寫篇文章,介紹一些神秘有趣的事業,這也不錯。
今次這篇文章亦是源自這些合作邀請,是有關演唱會投資事業的。起初我又是直接拒絕了,負責人亦謝過算了。後來我想了想,不如借此機會深入了解一下這個行業也不錯。於是我大膽要求他們提供一些資料,又問了很多我想知道的問題,他們都一一回應得妥,這篇文章,寫寫無妨。
很有趣,在fb討論時,原來這公司的負責人一直也不知道我是香港人,我又不知道他是台灣人,這次所謂的合作機會可能只是一個美麗的誤會。
這公司所做的是演唱會投資事業,原來演唱會看得多,背後這類公司的運作則很少去理會,感覺上這都是一些壟斷性高的行業,神秘得外人不會清楚其運作的。簡單一點說,這行業就是在台灣以外邀請紅星到台灣表演,可能是見面會、歌迷會之類,計算show錢、住宿、場地租賃等開支成本而賺錢的一盤生意。
這公司的負責人最起碼要給一點資料,先讓我對這行業有基本認識吧。於是,他就把一些過往的項目資料發了過來,還說內裡有不少商業機密,切勿公開。
我看了看資料,是其中兩位藝人近期的活動項目資料,內裡數字的確頗詳細。兩位藝人都是韓星,我本身不太認識韓星,所以說不出他們的名字,不過也熟口熟面,是最紅的幾位。
詳盡的資料中,首先談及藝人資料,包括所參與過的電影、劇集,不同渠道的粉絲人數,fb、微博,連粉絲的男女比例、年齡分佈也分析出來。
之後是演唱會的場地與售票資料,亦有一些推廣此活動的流程,包括在fb粉絲頁造勢、發布新聞稿、網路傳媒宣傳、演出前促銷、官網後援宣傳、還有洽談贊助等等。
最吸引的是一些數據資料,這包括門票的收入,這個較簡單,預期不同位置的門票定價如何,只是乘數與加數。最機密的反而是成本表單,在那裡可以清楚看到藝人的show費、包機票住宿、場館租金、硬體舞台製作、保險、藝人接待翻譯等雜費,還有慶功宴。除此之外,還有變動成本,包括稅項、版權、售票手續費等。
我在看的兩位當紅韓星,兩者show費相差達數倍之多,只是一天的見面會,兩位的show費都達港幣7位數字。我立即在想,曾經有套韓劇是viuTV的開台重頭戲,viuTV請了劇中的男女主角到香港出席開台禮,這樣一次旅程費用,絕對超過港幣1000萬吧。
掌握到所有收支數字之後,計算其實不複雜。台灣這類show的門票一般售價為2000元至5800台幣,按不同位置區域劃分,按計算後平均4000台幣一張票。而計算過以上的固定成本,總數大約為2800萬台幣,其中藝人show費可能已經佔去7成之多,其餘最大的成本是場館與舞台製作,也要好幾百萬台幣。其中一位藝人的例子,收支平衡點是需要售票近6成,這對資料上的藝人來說應該不難。其餘還有變動成本為600萬台幣左右,扣回就能計算這些項目的回報。
不過,這只是單一項目的計算,證明這個行業有其生存的可能性與合理性。而這家公司有計劃招集投資者,投資者主要並不是投資於單一項目之上,我理解過後,感覺其實有點像買債券的操作。
比如作一年期的投資合約,年回報率為15%,如果其公司投資項目表現穩定的話,投資者定期每月會收到1.25%的利潤,到期(即一年後)可拿回本金,或者可以續約,甚至加碼。
單看這個15%的年回報率,我不覺得特別吸引,當然,這比不少公司債券的利率都要高,但始終這不是一個債券,投資者需要承擔這生意的營運風險,加上人在香港,有點隔山買牛的感覺,比投資一家上市公司的風險可能更高。
單方面收到資料,已經讓我窺見與認識到這個神秘有趣的行業是如何運作,我心中有不少疑問,於是一口氣打了14個問題給負責人,不出三天就得到回覆了,請參考下面。
問題1:
你們公司背景如何?例如有多少歷史?可否簡介一下?
得到回應:
公司的背景有14年的資歷,在我們台灣的商業司網站都可以查詢的到。我們過去是辦展覽、教育這塊,老闆現在在日本有兩間留學學校。我們主要會辦的活動是專門辦文創、體驗、娛樂、展覽這部分,那我們現在主要都在經營演唱會。
簡介的部分,你有LINE加我,我可以傳給你看。
問題2:
過往有多少類似的項目?回報率與成功率有多少?
得到回應:
過往我們已經做了近兩年的時間,回報率與成功率高達8成,因為我們請的明星都是當紅的明星,我們會很客觀的去評估這明星過去的票房。
假設這明星過去的票房都是在9成全滿的一個情況,今天只需要5成6成的票房我們就可以打平或是獲利,我們通常都接勝率比較高,獲利也可以非常好的秀。就像投資企劃書裡面有非常詳細的收支損益表,投資人可以清楚知道這檔秀的獲利。
問題3:
為何你們需要對外集資?沒有基礎的投資者嗎?
得到回應:
有基礎投資者,像是我們過去一年都是辦7檔秀左右。自從去年開放投資人,今天高達10~12檔秀。下半年度還會持續在增加。我們的投資人很多都是中小型企業的老闆,大企業很多都是贊助。
問題4:
要參與的話,有什麼條件?例如這都不是上市公司股票買賣,香港的集資條例可能需要投資者達專業投資者的級數,即流動資產超過100美元,不知有否類似要求?
得到回應:
我們有門檻,門檻是台幣10萬元。
問題5:
有何風險?例如天雨、明星抱恙、其他問題不能完成等。
得到回應:
風險的部分,止凡哥你一定也知道,做生意不可能穩賺不賠,但是我們勝率高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明星都是非常具有票房性的明星,基本上10場辦下來我們可以贏個7、8場,但也有可能10場全贏,我們是用截長補短的方式去保護投資人。可以保障每個投資人在每個月的基本獲利。
如果是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我們這會與明星簽合約,經紀公司會在10天內完全退回款項給我們。
問題6:
投資者除了提供資金之外,有何需要做的?例如參與會議之類。
得到回應:
我們的投資人會有一個頭銜,投資顧問。我們稱為投資人為投資顧問,會議的部分是不用參加的,但我們100萬以上的投資人基本上有2張的VIP門票可以來觀賞自己投資的演唱會。
問題7:
這類投資有何保障?有否法律文件之類去保護大家的權益?
得到回應:
有的,我們的保障是本票。我們會開相對應的本票給我們的投資人,本票在我國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投資人簽約時也可以雙方律師見證下進行簽約。
投資人會拿到的保障有:投資合約、本票、老闆的身分證影本(演唱會投資專用)。
問題8:
同類的公司在市場上有多少?我看你所請的外國明星都頗紅的,為何你們公司有這樣的機會?這個行頭是如何運作?能付錢的就可以請這些明星過來的嗎?
得到回應:
在台灣娛樂圈很小,同類型的公司取指可數不超過10間,因為老闆在公關界有10多年的經驗,而我們平常也會與其他間演唱會公司合作,才有接知名明星演唱會的管道,並不是有錢就可以接,因為明星是他們的搖錢樹,他們很看合作對象的。
問題9:
投資金額一般為多少?一個項目大約有多少個投資者?
得到回應:
投資金額就如同上所說是10萬台幣,我們不會限制多少個投資人,因為我們現在有非常多的秀可以接,我們還預計在年底去香港設公司,我們會想把市場打向大陸去,我們不怕沒秀接,所以當資金充足我們可以辦更多更多場,一年期的合約就是讓投資人可以投資在一整年度的演唱會項目上,並且有參與演唱會的機會。
問題10:
如果投資者比預期多,又或者所集資金比預期多,會怎樣處理?
得到回應:
資金的處理,因為我們公司接秀的能力很強,基本上不會有投資金的上限,因為未來假設非常壯大,我們可能是操作一場都是在幾億的秀,超級國際巨星的等級,所以我們不會讓自己只想一年只辦少少的秀,我們會招募投資人的想法與概念很簡單,因為我們有接秀的能力,那我們在尋找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想在這個趨勢財上賺到錢的朋友,一起獲利,一起成長。
問題11:
投資者參與時,是在投資你們公司?還是投資一個項目?你們公司的安全風險會否影響投資者?
得到回應:
是投資一年度的演唱會專案,我們合約會寫非常清楚的地方是在於,今天不會因為票房營收的好壞而去影響到投資人每個月的基本獲利,我們還會賦予有法律效益的本票給投資人,到目前為止合作的都非常愉快,因為實體產業是可以投資人參與的,而且像是如果明星賣票在新聞媒體上都會發布,哪個當紅的明星又在短短幾分鐘賣出多少票,投資人是可以很清楚了解的。
問題12:
除了你發給我的兩個項目,你們公司有否源源不絕的投資項目呢?
得到回應:
下半年度目前有確定的是。。。(不能提及,需要省略掉),部份明星的投資企劃在幾天會出來,我想說可以的話,你有在用LINE嗎?我可以方便與你聯繫,傳更多資訊給你。
問題13:
為何你們公司需要嘗試以blogger來宣傳這些投資項目?如果如此穩當,每個項目的投資數字與預期回報又不難計算,應該有很多投資者有興趣才是吧。
得到回應:
因為我們不排斥與外面有可以更多的資源,我自己會去想的是如何把這產業發揚光大,所以不會限制合作對象,那我主要想找合作的對象是對投資本身就有概念,甚至都是分享好的觀念在幫助人的,就像止凡哥一樣。
問題14:
如今有興趣的話,應該如何參與?台灣以外的人能參與嗎?
得到回應:
可以,因為我們現在投資人有拓展到香港去,是一個香港的投資人。
後記:
最後有點利用了這家公司,讓我能寫這篇文章以認識這個行業,但我並沒有特別答應他什麼合作計劃,也沒有談及什麼投資推薦計劃,連他們的link我也不想在文章內貼上。始終,香港與內地有不少「龐氏騙局」(台灣可能好一點點吧),我自己也沒有投資這類行業的經驗,不可以在此作什麼推介。如果投資者對此有興趣,也要注意風險,如有任何一位有相關經驗,不妨也分享一下,讓我們更認識這個行業。
先假設這個生意項目不是 Ponzi, 單從 venture financing 的角度而言, 機構和風險投资者是不會有太大興趣的, 主因是全盤生意 literally 建基於一少部份人的 「公關關係」之上 (in this case, 這老闆一人), 看看香港當年的演唱會之父所創立的耀X娛樂公司, 就知其生意大至的生態路線圖, 所以也難怪他們要以眾籌方式來集資的...
回覆刪除百樂兄果然是生意投資者,一矢中的地說出這盤生意的模式重點在哪,這也是我的提問中所得的答案。
刪除多謝止凡兄的分享,無限額的集資和前景有限(如好容易被取代),都是非常大風險的投資;感覺上更像種金,仲係海外種金。
刪除所謂的無限額集資,應該只是起始時還未有想到限額吧,到資金規模過大,隨時會變成封閉型。
刪除百樂兄所說的,我認為不是指「容易被取代」,相反,這些靠關係的生意很難被取代,只不過百樂兄指出,若整盤生意靠關係,這關鍵人物隨時變動,整盤生意會隨即變質,可持續性成疑。
另外,種金的話,我又不認為需要編這麼複雜的內容,回報亦不應只有15%,隨意搞個什麼基金投資計劃都可以「種出很多金」。
奇怪,不是很多venture capital都是投資在一些只倚靠很少數人的項目嗎?
刪除早月兄, 對, early stage VCs 投的多是兩三人的 startups, 但如止凡兄已指出, 這類型的生意, 沒有實質資產或IP支持, 純靠老闆一人的關係, 可持續性風險高。 已關門的耀X娛樂是一個不錯的 case study..
刪除到一定的時期,公司發展受阻,希望找投資者集資也不為奇,這次沒有上市,仍算是一個在找少數人投資的方法。
刪除任何“商品”都有一個市場價格以及價格的波動。假如你想知道是否買貴了或買便宜了,一般是與該商品自身的長期平均價格比較。換一句話說,商品價格常常會出現overprice或underprice,這麼去知道?這在某些商品會有一定的知識。如房地產,通常以當地的GDP以及每月租金與收入的比較。股票等證券亦然。面對市場波動,有兩種賺錢的方法,一種是Timing,一種是Pricing。都是想在低價位時買進、高價位賣出,所謂的“低買高賣”,這就能賺得到錢。價值投資者需要學習的是如何Pricing。這一套學問在1934年由Benjamin Graham所奠定。Warren Buffett等後繼者發揚光大。
回覆刪除這是投資概念上的基礎,多謝Ch兄分享。
刪除通常很多人不知道買房子自住不能算是“投資”。因為這沒有任何即時的收益。但假如買房子用來收租,則有租金收益,那就是投資。
回覆刪除投資房子有一個缺點,假如你等錢周轉,可是不能把房子的一部分,如廚房,賣掉。
這正是富爸爸所言,不同的東西可以是資產,但一下子又可以是負債。
刪除房子是資產,按謁才是負債。富爸爸作者其實是一個很會誤導人的人,書中的富爸爸內容也大部份虛構。有興趣的話可以看這個: http://johntreed.com/blogs/john-t-reed-s-real-estate-investment-blog/61651011-john-t-reeds-analysis-of-robert-t-kiyosakis-book-rich-dad-poor-dad-part-1
刪除那書中的資產與負債與會計學的定義不同,只是拿了一個相同的名詞引起注目。
刪除真真假假也好,在其書中看到一個好概念,已得益不淺了。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3/07/blog-post_10.html
真是無奇不有~
回覆刪除有機會了解這些神秘的投資項目,感覺不錯。
刪除我不是一個生意人,只是聽過一些生意人說話...
回覆刪除數字上靠譜。做生意(開酒樓,酒吧,按摩之類)的回報可以做到20%以上,而這個是一個現成項目,投資人不用落手落腳,風險較低,回報低一點正常。
我不明白「本票」是保障甚麼的,證明投資人確實給了錢他們嗎?
這些投資項目風險不少,你blog的target audience很少可能適合這些項目,不過當是充實一下知識是不錯。
其實我也不太清楚「本票」實際在保障什麼,可能台灣的用語跟香港有點不同。
刪除我都認同target audience不太適合的,至少香港與台灣兩地,這已經是美麗的誤會,哈哈,所以我的確當成是增廣見聞來看待。
止凡兄你好,我對呢個行業有D興趣想知多D資料
回覆刪除可唔可以將呢間公司同埋其他資訊EMAIL比我?
freetree717@gmail.com
THX !
freetree兄,了解一下無妨,投資的話就自己小心,電郵再與你溝通吧。
刪除谢谢子凡兄的分享。有一点小弟不怎么明白。第11题的回应说得好想有guarantee return一样。如果真能做到为何公司不向银行贷款呢? 这样就不用向大众集资有,也能省下不少的利息。可能是小弟资历尚浅不明其中的道理吧。haha
回覆刪除做生意那有保證回報這回事呢?我相信到簽訂合約時,合約上的保證回報應該有不少前設才生效的,就類似保險儲蓄計劃上的保證紅利一樣吧。
刪除選擇向銀行舉債還是向公眾集資,背後考慮頗多的,利息是其中一個考慮,而風險承擔也是其中考慮。向銀行借的是債,銀行不會跟你做生意,生意不好也要付息,股東資金是股份,生意不好時未必需要利息成本。上市集資的話,可能公司未達上市要求,計算過生意規模與上市成本,未必化算。另外,上市集資與銀行借貸,也要被第三方全面地檢視整盤生意,要符合相關要求,靈活度亦不高。
thanks for sharing. 我一直對不同類型的生意都想了解一下, 呢個都算係一個外人很難知道細節的生意.
回覆刪除我也是因此而作此分享的。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