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6日星期日

乘客對UBER及的士有感

在fb看見朋友的分享,講述有關近日晚上回家截的士的經歷,止凡看過故事後有所感慨,所以轉載來分享一下,可能不少blog友都有類似經歷也說不定。



朋友在fb寫這篇文章頗有心機的,更起了標題「如果不是你拒載,怎麼會有uber」,看來他對的士相當不滿。

 

朋友的fb文章:

凌晨4點,蘭桂坊,拖著疲倦的身軀,拼盡最後一口氣,揮舞雙臂,做出波浪的動作,打著紅旗的的士緩緩駛過,搖下車窗,「去哪?」。 我欣喜若狂的,鄭重的說出兩個字,「屯門」。司機大佬,得意洋洋的做狀搖上車窗,「不去」。
「那,旺角。」我快速反應。
 

「啪」車門上鎖的聲音。「不去」司機大佬很堅決。
「尖沙咀。 銅鑼灣,將軍澳....」心中暗自盤算,上車先慢慢跟你玩。
「不去,不去,sorry,不去」司機大佬微笑。
「怎樣才去?」我氣急敗壞。
司機大佬沉吟不語,眼神閃爍皎潔。
 

此刻。身後一陣暗香飄過,一個男生挎著打扮冶艷性感女生,氣定神閒的渡步而來,緩緩從口袋掏出一張紅衫魚(港幣100元)。司機大佬,搖下車窗,狀甚公平道:「去哪」。男子說,「天后維多,加1舊(多加100元)」。
 

「啪」,車門打開。男子扶女生上車,揚長而去,然後很曲徑幽深的回頭瞄了一眼呆如木雞的我。
 

此刻,我覺得很失敗,感覺就像《國產凌凌七》里的鐵掌水上飛......


後續fb留言節錄:

「有的士大佬表示,蘭桂坊的士哪裡都不去,根本就是看你疲倦,等你自動加價⋯⋯已經成為行業內不成文的規定,這不是霸權是什麼?」

「其他taxi都入去做,但業界已經傳開,入去闔旗,最多走多兩三轉,一定有水魚加價,畢竟蘭桂坊開支酒千千聲,好多人不再乎幾舊⋯」


後記:

如果blog友有看近期新聞,都會知道UBER事件搞得全城火熱,而上星期警方更採取行動拘捕UBER幾位司機及管理層,表示已經諮詢過律政師的意見。UBER出租車乃用手機app控制私家車作載客的行為,在全球多個地方都引起爭議,主要是法律及影響出租車生意兩大問題。

法律問題,主要是私家車載客取酬本身算是違法行為,加上第三者保險問題亦令乘客缺乏保障。這產品的出現又會影響出租車的生意,搞出了一個有關「公平」的問題,出租車如的士,一個牌照幾百萬,如今隨便拿一輛私家車就可以載客,這沒有了「公平」。

本來需要討論的範疇應該在這些地方,不過在電台上所聽到市民的意見,都一面倒地站在UBER那一邊,平日身邊朋友都不容易找到一個替的士行業抱不平的,相信這篇朋友fb所形容的經歷,就反映出問題所在。

先不談UBER的合法性問題,其好處實在值得研究分析,我最欣賞是內裡的一個評分制度,每次乘客坐完之後都能對司機服務作出評分。就這樣一個簡單的制度,幹得越好的司機就會越多生意,因為載車的乘客都可以選擇好司機。

而的士行業就剛好相反,越是拒載、多收車資、按地方選擇乘客的,就會賺得越多,對乘客態度惡劣又不會被人記錄,有何怨氣都向乘客發洩一番,不怕被「揪後算帳」。繼續發展下去,就發展出經濟學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越好的司機就越賺得少,要生存就要做個壞司機。

社會出現問題,按法律行事是基本的,今天法庭還未判,結果大家都未知道,但政府要更有智慧地去解決問題,單單依法行事實在不足夠。UBER有灰色地帶,可以把它變得合法,修例發牌收稅亦可。如果這樣會打擊既得利益者的話,又可以把收來的錢作補貼,又可以拿UBER的技術幫助的士業界發展它們的UBER,調整好「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

我個人還未有用過UBER,但上次在工作坊回家,手上拿著一大箱賣剩的著作,天氣又熱,箱子又重,在街上走了一會兒,走到一輛停在路旁的的士問司機大佬會否過海,他一句「不過」,我只能拿著這個大箱子繼續走,最後回去等巴士。心想,的士業界對選擇地方都好像是「奉旨」的,出了一個UBER事件也好,讓這問題多點受重視也不錯。

44 則留言:

  1. 「奉『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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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篇文章寫得好,真心,不是奉承!
    Uber有其價值是肯定,最少將閒置的資源利用,提高截車效率。
    我平時多只會留意股票方面的發展,但對這課題感興趣。
    1.你提出是探討的士牌照的公平性。
    2.計分制及劣幣理論,非常好,我未坐過,不知有計分,淘寶般,更提出貨幣論,Uber有力扭轉現時弊端。
    3.提出Uber合法建議,但政府一般修例可以話無了期。
    我曾經想若是一間公司,公司車只可作公司用途,但老闆發展公司車閒置著,並提議收取租金並作員工私人用途,即日生效,及取再調整細節,拍板試!
    政府10年研究完,Uber已變化不少,科技已不等人,埋沒或阻礙了這個應用,香港會否永遠走很很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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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不少錯別字,見諒,手機打。

      我曾經想若是一間公司,公司車只可作公司用途,但老闆發現公司車閒置著,並提議收取租金並作員工私人用途,即日生效,及後再調整細節,拍板試!
      政府10年研究完,Uber已變化不少,科技已不等人,埋沒或阻礙了這個應用,香港會否永遠走很很慢。

      這例子想說明政府的效率很影響業界發展,不似企業般,新興產業般彈性,如騰訊團隊,執行決策比國企完全無得比,政府無可能跟得上,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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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多謝價值兄的讚賞,亦作了很好的總結。

      的確,政府的效率與私人公司沒法比的,但奇怪的是,某些案件要作拘捕之時,效率又突然十分高,未知箇中原因,可能是受傳媒或fb影響的錯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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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都經常有以上經歷。 去得近更要俾司機chok, 用粗口招呼。我點解搭的士要好似欠左司機咁? 所以我絕對撐Uber。

    我覺得所謂冇第三者保險絕對係荒謬。 以我所知外國Uber車既保險係Uber負責買而唔係由司機自己買, 就算香港依家唔係咁做亦只係時間問題。況且咁做絕對更合乎經濟效益。

    最好笑係據報紙所講, Uber係由一間政府機構邀請來港。 邀請完人, 人地投資左係你地方之後你話人地business model犯法... 原來亞洲最大詐騙集團係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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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漏左講, Uber亦有責任, 冇諗清楚就黎開分號。但係掉番轉頭講, 如果Uber每個城市都跟法例做, 跟本就唔會有Uber依間公司。因為好多地方對的士集團都係採取保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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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erman兄提出的第三保問題其實是最容易解決的,受不受保只是保險公司的問題,提高保費的話,有什麼不可行呢?所以最大問題都是私家車載客取酬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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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法律是用作服務社會,關鍵是這些是否對社會有價值,政府又是否認為值得而改例,以及怎去規範此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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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同意,不過有時「對社會有價值」這個命題上都足以爭議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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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都希望佢重新審視私家車出租既問題, 但拉人容易修法難... 以現時政府既狀態, 睇黎都係凍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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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相信結果多不會是大眾希望得到的,好像電視牌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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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塘人自己當呢份工係副業得閒玩下的,基本上公司所提供的所有保險齊備(一Login就有百萬美金保險),所以香港要拉Rideshare車司機的理據令塘人實在是大不解。

    當然的士牌照是政府的其中一個收入財源,可能反而是主因要拉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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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噢,原來塘人兄在美國也是這類司機,可以分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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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經驗來來去去都係差不多, 最怕都仲係客仔俾既Rating跌
      http://willchutah199.blogspot.com/2015/06/blog-post_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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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明白了,多謝塘人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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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很有理由相信政府會冷處理
    不會引入
    不會改例
    法院一定會判違法
    但只要的士界唔大嘈
    政府肯定不會主動執法檢控

    如同違例泊車問題一樣 隻眼開隻眼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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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的士行業就大力發聲,終於迫使政府執法,誰最大聲就得到最多,大家都懂這個遊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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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香港的士業界一直為人垢病,希望UBER事件可令所有既得利益者反思,提供滿意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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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會反思就最好,但只懂向政府施壓,這不會改變多少,就算UBER不果,總有其他模式的東西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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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令小弟想起經濟學上的「黑市」,正牌的士市場的不濟造成需求與市場供給之間的差異,造就黑市如快的/UBER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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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今天新聞說,UBER有方法合法做生意的,就是向政府申請出租車,不一定需要「黑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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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凡是有利的,才能推動人去做。的士司機提供優質服務,收入卻難以多一分一毫,反而提供劣等服務,收入卻大大提升。這便是的士服務差的問題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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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就是「劣幣驅逐良幣」,這樣的系統不健康,一是加強執法及罰則,或者的士行業引入好像UBER的東西,才能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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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米奇16.8.15

    講黎講去,其實最大既問題都係因為的士牌而引起,
    大拿拿幾百萬一個的士牌,開放左uber既話,的士牌價一定大跌
    的士牌問題其實好難解決,
    就好似好耐以前已經話,香港咁細個地方分紅綠藍三種的士係太多,政府想統一番一種的士,但紅的同其他的士牌價差太遠,如果全部統一既話紅的牌價會大跌,
    於是講左咁多年都係無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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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又難怪,香港作為金融中心,對投資行為需要有所保障,某投資產品的投資價值關係於其供求的話,若政府主動大大改變遊戲規則,會嚇怕生意人與投資者,情況就好像內地人民幣話貶就貶,這都是國際投資者不想進內地股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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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有一個問題,政府為何一直停發新的士牌,令求過於供,牌價升幅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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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問題,相信需要政府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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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止凡兄的文章很有意思。我自己就越來越怕搭的士,簡直是「貼錢買難受」。不久前才忍不住「還惡劣的士司機顏色」!當一個行業,腐敗到人人生厭,自然有如Uber一類應市場所求的生意出頭。。眾多人的聲音,加上政府是行錯一步在先,相信Uber也有機會正規化的。到時,香港就有更好的行車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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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KKL兄所說的現象,政府及業界的確需要正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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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匿名17.8.15

    宜家最好笑係由大陸來香港的快滴,做緊一模一樣的相同業務,但的士代表組織無投訴佢地,警方無放蛇,律政司袁生甚至話,做相同範疇業務都唔一定有涉及違法業務,快滴仲請埋靚模宣傳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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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內地法治跟香港很不同吧,到要打壓時就會打壓。

      留言時不妨留個名字,方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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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23.8.15

      你係咪睇錯內容?
      「由大陸來香港的快滴」,兩間公司都係香港做同樣既生意,因為一間係大陸公司,就由佢。雙重標準直情係破壞緊香港法治啦,關「內地法治跟香港很不同吧」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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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哦,我真的看錯了,認為是一間在內地做生意,一間在香港做,原來兩間都在香港,可能uber太成功吧。

      匿名兄,留言時不妨留個名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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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其實uber最大既問題係無保險,
    乘客明知司機無保險都要搭,
    出事時無保險保障係佢地自己攞黎,
    閉在如出事涉及第三者例如行人,
    第三者得唔到保險保障咁係咪對佢地好唔公平。
    你地享受時,其他人要承擔你出事時既風險,
    又點講得通。
    如果uber係有心,係咪應該搵方法幫佢旗下既司機承保,而唔係明知犯法,妄顧其他道路使用者既無保險保障既風險而任意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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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險應該是最簡單可以用錢解決的問題,應該是正常買入的第三保不保障這個載客範疇,加錢就無問題。

      而我理解,出了意外,保險公司不賠,不代表車主不用賠償,只不過這車主可能被告至破產,應該不會話撞到他人,一句沒有第三保就無事,就算第三保都應該有限額,賠爆額都要車主承擔的。

      未知有否做保險的blog友可以給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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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車主當然要負責賠償,但無第三保,如果車主無乜錢,賠極有限,車主破產又對受害者又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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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第三保都是有上限的,怕告到車主破產而沒有保障,這就變成了額度足不足的問題了,而不是有無保障的問題了。若好像樓下Starman兄所言,UBER公司可以承包保險,這只是錢的問題,易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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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唉,星期五六夜收工要行落電車路先截到的士
    有個的士大佬同我講,係有人賺果D錢
    唔賺既會兜電車路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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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樣的潛規則,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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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Uber 要解決所有問題好簡單, 有錢就得啦。一係Uber 收購/入股/自己開一間保險公司, 要求所有私機都要同集團保險公司買第三保, 全部由Uber自己承保。估值4000億既公司, 可以做的事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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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是解決保險問題的方法,保險問題算是最容易解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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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其實我都好buy 呢個理念,
    但對於uber呢間公司我就好保留。
    不妨睇睇呢單報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818/19260111
    留意當中既條文其實已經保障晒間公司。
    如果uber有心解決,好似starman兄所講都已經係一個辦法,
    但呢間公司一早知但只係做保障自己既方法,d人重仆倒撐佢就真係蠢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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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每家公司都是差不多,總會有法律團隊去保障自己。能得到公眾支持,亦需要不少技巧的。始終大家支持這公司的理念,不能說是蠢吧。

      就算沒有UBER,他日也可以是其他app,可能會做足法律要求營運,若能生存的話,還是會改變業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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