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凡回覆:
銀行有權在任何情況要求客戶提早還錢或還差價, 不過這要看她有否動機去做, 可以做不代表會做, 全港的按揭合約都這樣寫的, 銀行有一百幾十萬個戶口, 出事時銀行一定先選一些質素差一點的客戶落手, 即借貸水平高、有時會遲供或斷供的客戶。
所以平日都要保持好自己的個人信貸紀錄, 盡量做一個AAA級的客戶減少被「call loan」的可能。
後記:
回覆網友之後, 我再拿出自己的銀行按揭合約看一次, 發現在「其他條款及條件」的項目之下有這樣的一項。
「即使已作上述還款安排, 本行仍有慣常並凌駕於其他條款的權利, 可要求您(們)即時償還貸款及累算利息。」
條款寫得很清楚, 銀行這個債主在合約及法律上保留了凌駕於其他條款的權利, 直接一點說就是她想怎樣就怎樣。不過作為一個好客戶, 銀行是你的朋友, 不是你的敵人, 她不會胡亂對你開刀的。好好利用銀行提供的資金對理財非常重要, 對銀行產生敵意或令銀行對你不客氣的話, 只會自己吃虧, 影響達至財務自由。
世事無絕對,在任何時間都有足夠備用金就可處於泰然了
回覆刪除即本身不用做按揭也成, 有這樣的狀態的人實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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