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

還信用卡min pay不等於分期付款

最近80後用信用卡成為城中熱話, 止凡聽到星火燎原主持人也在討論這個題目, 而當中火燎森分享一個令人驚訝的經驗, 就是他的一些員工以為還信用卡min-pay(最低還款額)等同分期付款。


不止主持人震驚, 連我這個聽眾都好震驚, 為何年輕一代的財商會落得如此程度呢? 讓我好快看看信用卡還min-pay的支出。

信用卡一般都超過30厘, 就假設阿偉張信用卡是36厘的, 而今天他欠10萬蚊卡數, min-pay就是每次還5%。

第一個用還5000蚊, 還欠95000蚊, 一個月即起息36/12=3厘, 下個月欠款就是95000x3%+本金(95000), 即97850蚊。如此計算, 下個月又還min-pay (4893元), 再起息再還min-pay, 要還多欠呢? 又要還多少總額呢?

沒完沒了的, 所以假設還到最後還欠2043元就一次過付清, 足足要還15年(180個月), 而總還款大約23萬。即消費時獲八折好、七折也好, 買了10萬卡數所謂「好抵」的潮物之後, 但其實你用了23萬去買, 銀行也因你而財源滾滾了。

還有, 以上計算只是以10萬蚊卡數開始, 一直還15年, 而其間並沒有再有額外卡數增加, 要不然, 這一世都很難還清, 而每條數都要用15年時間及被倍大了2.3倍來找數,這算是分期付款嗎?

當我一看到有關信用卡新聞時, 我不以為然, 感覺上這個社會總有些人是不善理財的, 某程度上他們養活了銀行、財務公司及很多生意企業。

但再想深入一層, 這是極不健康的, 我們的新一代大部份都是這樣的話, 不就是美國模式嗎? 當大部份人都這樣時, 政府就會做些事情去幫助他們, 懂理財的 (但又未到神級)市民最終只會被簡接補貼這些人, 你看近年年青人喊著要平價買樓, 政府正在做什麼?

希望香港人能多點增進財商, 多閱讀, 看這個blog也好(hard sell一下), 在能力範圍內多點轉發正確理財投資觀念給身邊的朋友, 救得一個得一個, 希望到我這一輩退休之時, 香港不要變成今天的美國。

10 則留言:

  1. 匿名14.10.12

    止唔止2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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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不妨又計一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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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17.10.12

      又係真喎!銀行只要差不多2年就收返本,其餘13年淨袋。願祝還緊min pay人仕,懸崖立馬,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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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曾被信用卡"訓練"過...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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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訓練過, 咁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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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
      http://poorhaves.blogspot.hk/2010/05/blog-post_5268.html
      大家分享...唔好跌落自己製造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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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嘩, 好慘
      不過有這個經驗很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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