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跑步時,止凡看見多位視障人仕由領跑員帶領在公園跑步,心中突然湧出一陣暖意,可能因為感覺到人間有情,不像每天看到報章上煩厭的新聞,至少感覺到不少香港人還是有愛心的。
其實我也有做過社會的公益事務(突然想起,這個非牟利 blog 亦可以計算在內吧),做過這類公益事務之後,就會明白「施比受、更有福」的道理,無條件付出而能夠幫到人,自己會覺得非常開心。而用時間花精神去親身幫人,親眼看到對方的喜悅,又會比起捐錢給別人的感覺更暖心。
記得有次跟一位朋友討論理財及財務自由等話題,她問我「你對金錢如此著緊,不覺得思想很市儈及勢利嗎?你不認為為了追求財務自由而失去其他人生意義很不值嗎?」。她這當然不是問題,而是說出她的立場,說明她是跟拜金思想的人對立,她亦不會為追求財務自由而放棄自己的生活及放棄做有意義的事情。
我不知道這裡有多少blog友有這樣的想法,但我觀察到的確有不少人都植根了這樣的思維,認為追求金錢就是市儈、勢利、拜金。人生應該要花多點時間追求金錢以外的東西,應該把價值觀調較得更有意義,不要只往「錢」向。
追求財務自由或金錢價值,跟追求人生及生活意義,其實我不認為這兩者是對立的,中間亦沒有存在取捨的問題。可能平日大家都看到報章上的富豪,被傳媒描繪到非常市儈勢利,完全沒有人情味,自然有感覺是追求金錢必失去其他生活意義。
我認為這都只是生活的平衡問題,每人的時間都有限,但只要好好地利用,在人生中可以做到的事情可以很多。到底一生人可以做多少事情呢?這取決於如何分配、計劃、利用時間,只要好好把握人生,「取捨」、「決擇」未必存在。
相信世界上不少富豪,其實都做了不少公益事務,當然在一般人眼中,他們可能是另有目的,又或是做 show 而已,甚至是對平日掠奪社會資源的一種心理平衡。但公平一點說,Bill Gate、巴菲特或李嘉誠先生所做的公益事情,又有多少自認為不拜金而追求人生意義的人所能做到的呢?
所以這都不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取捨問題,追求財務自由絕不會醜化你的人生,沾污你的心靈。反而財務自由後的你會有更多空餘時間追求生活意義,對你人生作出更好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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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緣於標竿兄的新書分享會上認識一位年近五十的blog友,就叫她W小姐吧。當時覺得她聽到了價值投資時很醒神,似有很深啟發,學習態度亦十分積極。近日,她似悟出了另一種投資方法,是短炒美股,炒動量,完全不一樣的方向!她還斷斷續續錄了共超過一小時的說話留言PM我(fb會自動斬成每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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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家中把魚缸放在窗邊,雖然上班前多會拉下窗簾以免陽光照射,但每隔兩三週都會長滿青苔,所以不時都會清洗一下魚缸。我喜歡拿一些沒有用的信用卡來「摑」魚缸的玻璃,然後換過濾棉,搞定後就開動過濾器,一般隔天整缸水就會變回清水,很少需要換水。
對於這個問題,我認為之所以追求金錢,不是因為我們盲目的喜歡金錢,反而是因為我們更加熱愛生命,我們想追求我們的人生意義。但同時間更加清楚明白到在這現實的世界夢想是不能空談,要實現自己的抱負就總要有些東西去支持,而這東西就是 - 金錢。所以我們才會盡力去追尋更多的金錢,去實踐自己的理想。
回覆刪除同意,只要不是因為追求金錢而對人生方向迷失,自然沒有問題。正如你所言,反而追求人生意義時,金錢是必須的。
刪除good article.
回覆刪除其實那些政棍先最無恥,為達到自己的目的,縱使傷害他人的声名都在所不惜。
自己有問題就話無問題。好像近日某些議員被揭發免費成家人參加某大航空公司的邀請,免費去旅行遊,但又無申報。那些漾議員就話自己無問題,無利益輸送等……乜有無問題不是由第三者判斷嗎?换轉是政府官員,肯定被人玩死!
我對政治人物沒多大期望,只要明白他們的定位,自然能理解他們的行為及立場。
刪除只要一息尚存,就要使用金錢,死後仍要用錢做後事,追求金錢是積穀防飢,亦是向家人負責的行為,何來市儈?
回覆刪除同意,這個論點很好,控制好財務是對身邊人負責的行為。一個家庭中只要有一個成員是財務負累,整個家庭都會愁雲慘霧,家嘈屋閉。
刪除凡事沒有對錯,只要不損人,利不利己則觀點與角度。總之生活愉快,心靈滿足就夠了。你把尺跟所有人都一定有差異,那又豈能用你的度量衡去量度人家的生活態度呢?
回覆刪除理解,每個人都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我會跟人家討論、分享、解釋自己認為好的生活方法。當發現人家不接受時,一定不會強求人家接受,也不會對立甚至批鬥。但始終看見朋友有不明理之處,提醒後不果,自然會有點點心灰而已。
刪除那又不用灰心吧!正如你所說投資如工夫,最要是價值。反過來大部份把你所谈的投資看為生活,而價值看為開心而已!
刪除安慰點說,當然可以認為投資在生活,視價值為開心。但這就是文章想帶出來的論點,始終不是取捨的問題,投資生活及投資理財同樣重要,朋友不理解此道理,當然人各有志,身為朋友,自然有種愛莫能助之感。
刪除人言可畏,只要能擺脫,你做人已成功一半。
回覆刪除相信又沒有太多人說我的不是,對於此我亦抱平常心。
刪除以前我都會這樣誤解,但之後我發覺如果個個有識之士、對社會有心的人也是這麼想,相信世界上所有的財富都只會落在那些你所說的人手上一一非常勢利、沒有同情心、仁慈的人,那裡時間。這樣的話,真正有需要的人不但得不到支援,甚至連生活上尊嚴也許會失去,到時你那有識之士朋友也愛莫能助了
回覆刪除你的論點很有參考價值,按這個道理的確發展出奇怪的社會資源錯配,十分不合理的。又多了一個說服他人的論點了。
刪除財務自由,其實是人生的意義的一種 ,兩者並不對立 。反過來 ,我們的教育並無教如何財務自由 ( 其實人生很多重要的事情都沒教 ),社會的文化更傾向於教育我們借貸或過度消費 ,從此永無自由 。
回覆刪除反而 ,追求財務自由才是我們對自己負責 ,對社會負責的一種行為 。不知幾咁有人生意義 。
這篇文章希望能帶出一個訊息,就是追求財務自由不是在道德或時間上要犧牲什麼,正如你所說,財務自由更是人生意義的一種。
刪除多謝分享。
回覆刪除看到你的朋友的說法,真是笑了。香港到底有多少人存在這種想法呢?用不愛錢來標榜自己的清高,那這個人的財商大約不會高到那裏去。誰說君子不愛錢?君子尚且愛財,不過是要取之有道罷了。孔子不是也說過嗎?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若果做車夫能發達,孔子都會做呢!透過投資賺錢,我是覺得一點問題都沒有。
回覆刪除當然了,有道無道,那是見人見智。例如,在我看來,所有rent-seeking的行為都是無道的。為什麼呢?試想想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有錢人都是放租佬,不事生產;而且所有希望發達的人都是希望買樓收租,其他買不到樓的人都是窮爸爸的後代。那這個世界還有什麼進步?
書生
其實當年朋友並不是十分極端的一類人,只是她抱有這個想法而已。
刪除書生兄對收租行為都頗不滿,看來你會很喜歡70後兄的文章。
http://hk70s.blogspot.hk/
以經濟角度而言放租佬在提供一種商品,有市場有價格以反映其價值,若無價值則沒有求也沒有供了
刪除以歷史角度而言放租佬(地主)一職上及封建時代,一種職業經歷千年歷史而尚存,還不能証明其價值?
的確若所有人都一心想做「收租佬」的話,對社會創新與進步是有所阻礙的,不過多元社會,人人有不同選擇,即使近年買樓風氣如何高,也總不會每個人都這樣想的,書生兄與70後兄就是其中兩位,這令人相對安心。
刪除本熊認同和而不同,更認為互聯網生態出現已開始對地產業產生影響,條條大路通羅馬
刪除只是若將收租標籤為不事生產有點點意見,以為鬥地主只有文革時期才出現
說起來,無個年代都有「鬥地主」的情況出現,仇富也。
刪除謝謝熊兄和止凡兄的評點。受到止凡兄的啟發,我昨天也開了一個 blog。由於新開,裡面當然什麼也沒有。但假以時日,相信文章會豐厚起來。
回覆刪除將房子放租,當然是在提供一個商品。對房子有供求,是因為有價值,那也是正確的。但要分清楚的是,有價值的是房子本身,而不是放租行為。因此,我們不能從對房子的需求得出「放租行為是有價值的」這一個結論。
從歷史角度看,封建制度的地主和現在的房東所扮演的角色既有區別,也有共同點。相信熊兄也理解,我就不細述了。但如黑格爾所言,「存在即合理」,地主之所以能存在千年,不過是因為它有理由存在罷了,並不能說這是價值的證明。例如貪污腐敗,亘古有之;乞丐,小偷,黑道組織,也是一直存在的。難道生存得久,就能證明他們的價值嗎?小弟不敢苟同。
那麼,「放租行為」到底是不是能為社會創造價值呢?姑莫論房東從事什麼職業,是否有進行生產,但放租收租,本身就不是生產行為。房東不過是以坐擁土地資源的優勢,剝削對土地有剛性需求的租客以獲利而已。
放租產生的經濟效益,對房東而言是正,對租客和社會是負。其對社會的負面影響包括減少財富的創造和加劇貧富懸殊。相信這兩點不難理解。例如,某甲手持100萬現金,他用來購買土地收租,會導致幾個後果:一,該100萬如果用來投入生產,可以產生200萬價值的財富,現在都沒有了;二,土地需求增加,當其他人需要土地作生產用途時,成本會增加,變相不鼓勵生產;三,租客被逼替房東供樓,於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這些想法都是有經濟理由支撐,並不是能用「仇富」或「鬥地主」等詞彙能簡單總結的。事實上,小弟並不反對資本主義下每個人自由選擇運用財富的權利,在此不過是想指出為什麼放租行為不值得鼓勵而已。
熊兄倒是提醒了小弟,互聯網在今天扮演的角色。這是小弟本來沒有想過的。確實,網上新興了很多「租屋網」之類的東西,大約可以算是生產吧?放租行為對社會的作用,小弟恐怕要再評估一下。
本熊也是受止凡兄影響而開始寫blog,寫了一個月也未到,知道書生兄會開blog 很是高興,可以說是同期出道,本熊以後一定常常到訪
刪除本熊實在喜歡blog 界氛圍,大家出身、年齡、經歷、際遇各有不同,持不同意見價值取向實在正常,所修練武功感悟更因人而異。大家以文會友取長補短,做到和而不同實在一太美事
謝謝止凡兄這個廣納四方的平台,將blog 界精神發揚光大
兩位也指受小弟影響而寫blog,實在感恩。
刪除有關放租行為,我仍是抱中立態度。不少收租的投資者,他們做了對社會有益的事情,例如把持有物業裝修得很好後租出來,替租客提供服務。也有投資者把物業價值釋放出來,比如一些樓上契可以作商用,於是以低成本(住用)的買入價持有單位,處理好契約再租出來,使租值與價值再次被釋放出來。
近日Starman兄也分享了一個劏商舖的經驗,其實物業投資大有學問。不喜歡這行為不要緊,條條大路通羅馬,反正我們也改變不了香港人愛磚頭的習慣。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7/05/blog-post_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