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5日星期二

新七宗罪

與弟弟討論, 得知梵蒂岡定出了新七宗罪的內容:


原七宗罪
‧傲慢
‧妒忌
‧憤怒
‧懶惰
‧貪婪
‧貪食
‧色慾

新七宗罪
‧有道德爭議的科學實驗(例如會摧毀人類胚胎的幹細胞實驗)
‧基因工程
‧污染環境
‧濫用藥物
‧社會不平等與不公義
‧製造貧窮
‧聚斂財富,損害大眾利益

止凡並不是天主教, 亦沒有宗教信仰, 關心是因為天主教教徒佔世界大多數人口(大約全球人口的五份之一), 其影響實在深遠。

原有七宗罪是比較籠統的, 新七宗罪比較合時及針對性, 這些規條就好像在法律之外加上道德的枷鎖, 補充法律的不足。

我有點擔心最後一宗罪「聚斂財富,損害大眾利益」。「聚斂財富」正是企業家及投資家正在做的事, 當然我不認為他們有「損害大眾利益」。

事實企業家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建設社會, 建設企業運作系統讓人人有工做, 讓社會進步。而投資家則把資金好好分配, 令有前景的企業得到必須的資金發展。但「聚斂財富」的巴菲特、蓋茨等人是否犯了新七宗罪呢?

新七宗罪本身是怎樣產生的? 這個產生辦法出來的產物又會令所有天主教教徒去認同嗎? 它們是不是神的意思、神的說話呢? 有多少公信力呢? 這些問題涉及到信仰問題, 我想每個教徒反思後都一定會有自己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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