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星期一

每個決策的成本效益

無線電視上星期正式對政府增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 指廣管局向行會提出的建議文件有嚴重錯誤, 沒有諮詢業界意見。早前, 亞視亦提出類似司法覆核, 指行會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不公平, 但法院並無受理, 原因是行會並未作出決定, 又何來不公平呢?


今次無線的司法覆核, 社會上有不少法律意見都否定其成立性, 主要原因有二, 第一是提司法覆核的三個月期限已過, 第二是行會將作的決定不一定單一考慮廣管局所提交的建議文件。多天以來好像沒有太多意見話今次司法覆核能夠被受理, 無線沒有理由不知道, 為何無線亦要一試呢?

有法律意見指, 如果不成案, 半年內應該了事, 但如果法院受理, 這官司打三兩年也說不定。所以, 不成案的話, 大概可以拖延半年左右。要記住, HKTV何時上市對她財務完全沒有影響, 因為人家有幾十億債券收息慢慢等, 所以不成案的話, 這跟早前亞視的行動一樣無聊。

不成案還好, 如果成案, 但又打輸的話, 無線算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想以本傷人嗎? 現在無線告的是政府, 政府是用公帑跟你打官司, 但無線就用真金白銀跟政府打。形象又如何? 無線說是為了公義, 但大部份香港人都想多幾個電視台, 對無線跟亞線的畫面已經受夠了, 繼續拖只會令形象進一步受損。同時, 這個結果對日後廣告收入及收視率一點幫助也沒有, 隨時有反效果也說不定。

唯一最有利的是成案又打贏官司, 令法院推翻廣管局報告, 所有諮詢程序從頭再來。但這個機會率有多少呢? 止凡相信無線心知肚明。

一個真正利害的企業, 作出每個決策之前都必先檢視無個可能性的成本效益, 以前我也說過有關內地建炸藥庫防爆牆的財務計算 (意外時的死傷賠償低於建造費寧可不建), 也說過日本名牌車廠回收有問題車輛之前的財務計算, 他們連人命都會算進去一起計算, 絕非誇張。當然企業更可以算進無形資產, 例如公司聲譽等, 但都必須有利可圖才會下決策。

我不認為無線今次的決定是正確, 反而覺得有點像亞視般的感覺, 即一個大老闆話事, 在公司是皇上, 他說什麼都是對。當一個蝕錢企業只是老闆的燒錢玩具, 自然沒有需要管什麼效益之類, 一言堂、皇帝制, 什麼都可以。可是無視是一家上市公司, 理應不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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